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及时向州(市)政府领导报告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
二、申报主体为县(包括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21年8月5日17:00以前送达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套,请用U盘或光盘存储,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
收件地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516室(昆明市滇池路67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开家 0871-64602557
未尽事宜,详见《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