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应在云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如实编写项目申报书,报送所在州、市工信局。
(二)各州、市工信局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汇总,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本州市推荐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见附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云南省昆明市永安路37号1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xc@ynitdc.net。
(三)省工信厅将对项目进行比选、择优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雪峰 0871-63512248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1106室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05180947115557.zip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