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促进我省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云南绿色食品整体影响力,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0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
二、工作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负责。
(二)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评选活动承办单位。
三、评选范围
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具体产业为: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及制糖业、果蔬及坚果加工业、咖啡制造业、酒及饮料制造业、营养及功能性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不区分产业领域,依据评选办法分别采用不同的评选指标和评分方法,评选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
四、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ingxuan.ynetc.gov.cn)。同时,下载企业申报表(附件2或附件3)填报后,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参选申请。
(二)审核把关。由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当地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生态环境、金融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入库税收总额、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金融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核实。经初审合格,由州(市)工信部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推荐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评定。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按《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现场核查,提出初选名单。同时,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初选名单中有违法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取消评选资格,依次递补后一名参评企业。
(四)公示表彰。由承办单位依程序将初选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经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告。获奖企业由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20年云南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称号,颁布荣誉奖牌,给予资金奖励。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三)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2018年、2019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食品质量安全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六)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申报“20佳创新企业”的还需要提供:
1、申报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新品种)证书。
2、研发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职职工名单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一次性提供齐全。电子材料中的资质、资信、证书和荣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PDF格式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归并至同一个文件夹中,以申报主体名称进行命名,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进行对应编号并编制目录。为方便档案管理,纸质材料除封面信息外,需在书脊标示相关信息,如“XX公司2020年绿色食品‘XX企业’申报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定部门、定专人、定责任,抓紧落实。州(市)和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核查和申报责任,未切实担负责任的,将视情况进行问责。
(二)活动主(承)办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程序规范、全程透明、结果阳光。各参评主体要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和违规违法者,将依法依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州市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药品工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冯志刚、朱良;0871-63513028(兼传真);电子邮箱:ynlssp10@163.com
附件:1.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2020年度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3.2020年度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评选申报表202006161526132564.doc
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