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业和信息化、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3)(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组织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所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其他所在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4.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二、推荐程序

(一)数据中心对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自评价,填写自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达到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形成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完成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申报材料

(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可直接报经集团公司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银行保险机构所属数据中心申报工作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参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应与申报主体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性,不参与自评价报告编写。

)请数据中心20209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纸质版一式份)连同《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约能源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nsjnb@126.com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认,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约能源处 李红玲

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  

邮编:650011

电话:0871-63513260

 

附件:1.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3.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4.2020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202008141450465919.rar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813